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校内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院行字〔2017〕19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校内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请参照《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校内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院行字〔2017〕197号)。
二、评审对象和奖励标准
校内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两类,用于奖励我校国家计划招收内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优秀的学生,除一年级新生(含一年级专升本学生和一年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能参评外,其余均可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三、具体时间安排
9月2日—10月30日为学院内申请、评审、公示阶段,公示在学院网站,且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校内奖学金学生电子数据,学院需在10月28日前在资助系统内录入审核结束。
10月30日—11月10日为学校审核、公示阶段。
10月30日前各学院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上报。
四、材料上报要求
1、商丘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1份,格式见附件1;
2、商丘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审表1份,格式见附件2;
今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不再上报汇总表的纸质版,学生只需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内申请,并由学院审核上报即可。登录系统请参照“商丘师范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详细教程”。
以上材料请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qsyxszz@163.com。相关要求参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要求。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2、商丘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审表
商丘师范学院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