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本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把国家及我省最新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确保应贷尽贷,严格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全面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提额降息,以及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等惠民政策。持续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各学院要根据工作要求,适时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统筹安排、合理谋划,坚持精准资助,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落实好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子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惠民政策,实现“应贷尽贷”。
(二)统筹谋划、科学部署,精心准备贷前工作
根据202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要求,适时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统筹安排、合理谋划,坚持政策导向,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如遇政策制度等方面调整,将按照新的政策制度执行。
(三)规范贷款流程,落实贷款资格政策
为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规定,坚持精准资助,在贷款资格认定、学籍审查等环节,做到符合条件的学子要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惠民政策,杜绝出现“想贷就贷”、重复贷款现象,且办理贷款过程中,严格落实贷款面谈面签要求,向学生讲解合同重点条款,逐份审核,做到合规有序,防止出现不良舆情。
(四)持续做好贷后管理,强化服务意识
依据上年度贷款本息回收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贷款本息回收方案。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提高学生还款认知,增强诚信意识;提倡“主动还款”方式,主动协助学子办理签约;及时完成毕业确认、学生联络、还款通知等工作,规范贷后管理过程资料的存档。尤其是对本金违约的学生,要调动一切资源,多方发动老师和校友,联系学生,催促他们尽早还款,以此来提高他们的征信度。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完善管理机制,做好本息回收工作,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实现“放得出去,收得回来”的良性循环;要牢固树立“服务为先,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学生交流,针对历史遗留等棘手问题,要积极处理,及时与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沟通。
(五)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
多渠道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二、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预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且均需为100的整倍数。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
6月6日,2025年高校助学贷款受理启动。10月17日前,各学院进入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9月4日前(含当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下称“贷款系统”)录入提交“2024-2025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10月18日-10月20日,为各学院上报贷款数据和学校审核、学籍信息核对阶段。
各学院在上报数据前,应完成贷款数据的审核修改工作,审核内容包括:(1)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学籍一致;(2)家庭地址是否按照五级(省、市、县/区、乡/镇/办事处、村/街道)填写,并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3)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4)联系方式是否正确,QQ号、微信号、电子邮箱是否填写;(5)贷款金额是否合理。
学院审核上报流程为:1.学院登录助学贷款系统: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2.符合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学生申请数据直接选中导入系统即可;续贷学生学院需首先进行“续贷审核”,审核通过后选中数据导入系统。(详见附件2)
10月21日-10月24日,为学校对贷款审核通过学生公示阶段和上报阶段,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省中心。
(三)贷款合同签订与审批
11月初,学校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结果套打借款合同,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借款合同和承诺书面签,确保每位学生认真阅读理解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由本人签字。各学院要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
(四)贷款发放
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如有余额,财务处核实后将统一返还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生活费部分留在本人支付宝专用账户内,学生可自行支配。
三、其他问题
(一)续贷说明。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要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学院要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二)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借款学生需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详见附件1)。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留存QQ号、手机号等常用联系方式,保证基本信息完整方便取得联系。此外,学生基本信息“手机”一栏为短信通知的主要媒介,若更换请及时更新和填报。
(三)借款学生需提供材料。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供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加盖学院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续贷学生只需提供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加盖学院公章)。
(四)借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学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学院辅导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还应通过印发宣传册、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举办培训和贷款知识考试等方式,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对贷款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学生均可拨打开行95593呼叫中心热线电话咨询。
各学院要严格按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如有最新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
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流程(学生)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资助工作人员)
商丘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