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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06日 18:46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2019〕84号)要求及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工作安排,为保证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开展,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认定过程中需做好困难程度划分(设置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二、认定方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其中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的学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总人数的10%,且学生成员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学生干部与普通学生组成比例适当。

具体认定方法参照《商丘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商师学政〔202415号)(见附件5《商丘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见附件3作为参考,具体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学生平时生活消费情况等信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或监护人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此表由学院保存,不再上交。

三、认定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由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会主要干部参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专业或班级成立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本班人数的10%)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本专业或班级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为力求在“资助力度”上更加精准,各学院要主动收集,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获得资助原建档立卡学生(是指脱贫家庭学生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下同)一律须认定为特别困难档,助学金给予最高档资助;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困难家庭学生,原则上需认定为特别困难档,并按照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给予最高档次资助。各学院要根据受助学生贫困程度分档发放资助资金,避免“平均资助”现象。

3、对于今年预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均需认定为困难学生。如发现获得以上资助的学生未被认定为困难学生,将取消其受助资格。

四、公示要求:各学院要在9月20日之前完成初步困难学生认定和公示工作,困难学生认定名单需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资助系统内困难认定数据申请和审核需在9月24日前结束。

五、上报材料要求:

1、学院年级认定小组人员构成名单(具体格式见附件2)。

2xx学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一份(打印公示网页,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困难认定公示情况说明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4、材料上报时间:10月10日前。

五、注意事项:

省中心规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上报时间要求10月16日前全部完成,时间如有变化,会另行通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便在本年度额度下达后能顺利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附件请查看学校学生资助网相关通知进行下载。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学院年级认定小组人员构成名单

3、商丘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量化指标体系

4困难认定汇总表

 

商丘师范学院

20249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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